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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前瞻 特辑十》 欧盟技术平台和联合技术行动计划
长期以来,如何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产业的竞争力,一直是各国政府、理论界和产业界所关心的问题。在2005年重新修订的里斯本战略中,欧盟强调了知识和创新在未来经济增长中的核心作用,同时指出只有加强产学研合作,才能提高创新效率,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欧盟技术平台就是为实现这一目的,而提出并经实践验证的一种有效措施。
欧盟委员会提出《欧盟技术平台和联合技术行动计划:促进公私研发合作,提升产业竞争力》报告的目的是为联合技术行动计划以及欧盟技术平台相关部分的战略研究日程的实施做准备,并与第七框架计划的时间表保持一致。
欧盟技术平台为解决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具有战略性、公益性以及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提供了一个实施框架。它通过提出面向未来的战略研究日程,制定透明的相关制度规范,联合各利益相关者,包括产业、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共同推动和促进应对某项技术挑战的技术平台的发展。报告认为,欧盟技术平台的实施将有助于下述政策目标的实现:(1)及时开发和应用那些将引起产业急剧变化的新技术;(2)适应可持续发展政策目标的技术开发;(3)基于新技术的公共产品和服务;(4)实现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高技术部门前沿领域的技术突破;(5)传统产业部门的重构、再生和重振活力。
到目前为止,欧盟已经提出和正在实施的技术平台共有25个。报告认为,技术平台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是成功的,其成功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平台具有很强的领导能力和可靠性,来组织和动员相关的利益主体,也即参与技术平台的产业界代表应该在企业内部具有较高的战略地位;(2)欧洲技术平台必须开放并避免成为个别产业集团或既得利益者的“专利”。(3)根据每个技术平台的特点、历史和管理方式,来决定其最合适的组织结构;(4)欧洲技术平台在起始阶段就应有明确的运行方式,这样研究活动就可以有具体的启动形式;(5)成员国政府的积极参与对欧洲技术平台来说也是很重要的。(6)欧洲技术平台应该积极确定资金来源。
此外,报告还认为欧盟委员会在技术平台的实施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1)在技术平台的最初发起阶段,促进概念的形成。它鼓励各方形成长期愿景,制定战略研究日程;(2)参与和支持平台的实施,特别是鼓励潜在的参与者承担平台的工作;(3)还引导技术平台从一开始就注意技术开发所涉及的立法和政策问题,包括健康、消费者保护、环境、知识产权以及标准问题;(4)为技术平台的管理机构(如秘书处),提供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5)促进现有合作研究项目与技术平台的集成。
目前,我们正在建设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力图对科技资源进行战略重组与优化,以便在战略性研究和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欧盟技术平台这一组织形式,对解决我国技术成果难以转化,产学研不能有效结合的问题很有借鉴意义。通过本报告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启示:
(1)技术平台是促进产学研合作的一种有效方式;
(2)技术平台的组织实施应该以产业界为主体,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
(3)技术平台的成功实施应该合理规划,不仅要有明确的战略愿景,还要有一系列的具体措施,保证平台的运作“开放、透明”;
(4)技术平台的成功实施,需要各方相关者的积极参与,包括产业界、学术和研究机构、各种投资者;
(5)政府在技术平台的组织实施过程中,仍然要发挥重要作用,包括规则的制定、监督实施以及促进资源的整合。
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欧盟技术平台的有关情况,现将报告进行了全文翻译,谨供参考。
【节选】
联合技术行动计划需要一个专门的法律框架来实现清晰界定的目标。也就是说,他们能服务于欧洲技术平台特定部分或整个欧洲技术平台的实施。
联合技术行动计划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确保欧洲在未来战略技术领域的研究投入能够保持一致;
——加速新知识的生产、创新以及将研究成果融入战略技术,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增强产业竞争力;
——将投入集中于几个关键项目有助于实现欧洲产业竞争力的目标;
——加强技术验证过程,以便识别和消除进入未来市场的障碍;
——集中用户需求以引导研发投资投向那些可操作、具有市场潜力的解决方案;
尽管有公共资助规则的限制,联合技术行动计划还是允许来自框架计划的资金与其他公共资金的结合,包括与结构基金(Structural Funds)结合都是合适的。相应的,对私人投资也有很大的带动作用,引导它们投入联合技术行动计划以及相关的经济活动。
与此同时,联合技术行动计划并不会阻碍竞争。它通过消除由于从事长期的、竞争前的以及多学科研究所固有的高成本、高风险而带来的市场失灵,来加强在下游的关键技术领域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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